根据《拍卖法》和《拍卖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)的有关规定要求,拟同意张盛忠、罗晓菊出资组建广西汇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,现予公示。如有异议者,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地址,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。联系地址:南宁市桃源路59号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,邮政编码:530021,联系电话:0771-5323424。
拟同意设立拍卖企业基本情况:
企业名称:广西汇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;法定代表人:张盛忠;企业住所:钦州市文峰北路109号;面积120平方米;注册资本:人民币300万元;拟调入国家注册拍卖师:黄缨(编号:1500291)。拍卖行业从业资格人员:张盛忠(证号:0771037)、罗晓菊(证号:0771009)。
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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