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新设立拍卖企业审批前公示(贵港市高明拍卖有限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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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29 18:11 文章来源:广西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根据《拍卖法》和《拍卖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)的有关规定要求,拟同意黄寿维、孙珊珊出资组建贵港市高明拍卖有限公司的申请,现予公示。如有异议者,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和联系地址,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。联系地址:南宁市桃源路59号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,邮政编码:530021,联系电话:0771-5323424。
拟同意设立拍卖企业基本情况:
企业名称:贵港市高明拍卖有限公司;法定代表人:黄寿维;企业住所:贵港市友谊大道港宁花园小区4号楼49号房;面积150平方米;注册资本:人民币100万元;拟调入国家注册拍卖师:黄寿维(编号:2000794)。拍卖行业从业资格人员:刘翼飞(证号:07716062)、方金凤(证号:07716063)。
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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